标 题 | 关于对《乌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版)》的政策解读 | |||||||
公开日期 | 2025-08-29 17:11:12 |
为进一步完善乌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和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现对《乌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或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于2024年修订施行,加之应急管理局、能源局等部门机构改革,安全生产职责重新调整,原《乌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与现有实际情况已不适配,结合乌海市本地实际,对预案进行修订。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修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5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大面积停电事件省级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国能综安全〔2016〕490号)《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134号)《应急管理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的通知》(应急〔2019〕111号)《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22年修订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政发〔2021〕11号)《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4〕113号)《内蒙古自治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版)《乌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乌海政发〔2022〕2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
三、主要内容
《乌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共分为八个部分,内容概述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和事件分级。
第二部分为“组织体系”,明确了市、区应急指挥机构和专家组工作职责,新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教育局等10家部门职责。
第三部分为“风险和危害程度分析”,对风险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新增教育、医疗、金融、城市供水等12个领域风险危害程度分析内容。
第四部分为“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明确了监测预警、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解除和信息报告等内容。
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明确了事件分级应对、响应、处置措施、应急评估等内容,修订细化各部门、企业应急处置措施,新增响应调整、防范次生事故应对措施和应急评估等内容。
第六部分为“后期处置”,明确了处置评估、事件调查、善后处置、恢复重建等内容。
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了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通信、交通、技术、资金保障和宣教培训演练等内容。
第八部分为“附则”,明确了预案制定、解释、修订、实施等内容,对预案中名词术语进行解释。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乌海市区域内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乌海市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乌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乌海政办发〔2021〕6号)同时废止。
六、公开情况
此件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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