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在我市正式实施。新规通过整合规范现有项目、废止冗余项目、新增前沿技术收费项目,构建起一套“公平、透明、合理”的心血管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在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的同时,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并为先进医疗技术的临床推广应用创造条件。
据了解,新规对现行心血管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了全面整合,最终确立129项价格主项目、53项加收项和25项扩展项,同步废止“经皮穿刺插管左心室造影术”等346项已不符合当前临床诊疗需求的项目。所有项目均明确了定价依据和立项标准,通过精准核算医疗成本、科学制定收费标准,实现患者就医费用“一目了然”,医疗机构服务“有据可依”。
为适配第三代植入式“人工心脏”等前沿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新规特别新增“心室辅助装置植入费”“心室辅助装置取出费”及“心脏植入式装置适配费”三项价格项目,分别对应“人工心脏”手术植入、取出及术后调试等环节的收费需求。这一举措将有效解决该技术在临床推广过程中的收费瓶颈问题,使更多依靠“人工心脏”延续生命的患者得到救治机会。
此次价格调整紧密契合医疗改革方向,既回应了患者对收费透明的普遍关切,也有助于推动我市心血管医疗服务质量整体提升,为实现医疗资源更高效配置、医疗卫生事业更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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