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工程实施以来,海南区司法局坚持“诚信+法治”并举,切实将诚信建设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诚信+法治”融合互促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依法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全链条工作水平,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试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明确发布权限、审批流程、实施后评估等制定流程。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制发《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实现纪检监察和法治监督双效合一。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智辅”作用,2024年以来,累计审核合同协议190余件,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办理70余件。开展线上受理和司法所代办行政复议工作,在全区5个司法所设置“行政复议代办点”,公示《海南区行政复议办事指南》,建立起全域覆盖的行政复议受理网络,实现复议案件应收尽“收”,2024年以来,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8件。创新推出行政复议“线上听证”工作模式,开展线上听证4次,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连续32个月出庭应诉率100%。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评价工作,依法治区办和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常态化参加行政应诉案件旁听庭审,围绕“诉讼技能、程序规范”等六个方面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表现进行评价,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提升。强化律师行业诚信建设,积极开展律师行业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通过日常抽查检查、年度考核等方式,加大对律师行业的指导监督力度,促进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不断拓宽公共法律服务辐射能力,积极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建立5个“万所联万会”公益法律服务团,深入40家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面对面”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合法诚信经营。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诚信建设等重点工作,围绕宪法、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等重点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2024年以来开展普法宣传380余次,利用公众号、报纸、融媒体和官方网站等平台发布诚信相关信息50余篇,进一步宣传推广诚信理念。